上海一级建造师的注销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建造师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相关申请材料
原聘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亲笔签名的强制变更注销申请书
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
提交申请
建造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登录注册管理系统,录入注册申请资料,上报网上数据并打印注册申请表,到注册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个人提出申请的,需登录系统个人版用户入口页面,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并保存。企业提出注销注册的,企业需先登录企业版用户入口页面,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并保存,然后通知个人登录并进行确认后上报。
审核与核实
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会书面向建造师注册单位核实劳动关系情况。原注册单位在收到函件后,需配合办理,否则建造师需提供反对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注销
企业上报成功后,需打印带有条形码的注销注册申请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个人需在办理窗口现场签字。
需提供企业开具的解聘或离职证明、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生效后的解除劳动关系裁决书等。
领取注销证书
办理完成后,建造师需领取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注销证明。
建议:
建造师在申请注销前,确保已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合法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