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事宜,以下是详细说明:
考后资格核查 核查对象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核查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3日。
核查方式:需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需提交委托书。
核查材料 《报名表》1份(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须本人签名)。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1份(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 相关工作年限社保证明。 中、高级工程专业职称资格合格证书原件(如适用)。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仅限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告知承诺制
适用对象: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阶段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
承诺内容:已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资格复核 复核对象:
参加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
复核时间
序号为630001-630100号的考生:12月24日上午8:30-12:00。
序号为630101-630200号的考生:12月24日下午14:00-17:30。
序号为630201-630289号的考生:12月25日上午8:30-12:00。
复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906办公室。
所需材料:
身份证。
毕业证。
学信网的学历认证/验证报告。
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
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增报专业: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请相关考生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按时参加考后资格核查和资格复核,确保顺利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