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换专业,具体规定如下:
公共科目成绩保留
如果考生已经通过了公共科目(即《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在更换专业后,这些公共科目的成绩是保留的。
实务科目成绩处理
如果考生已经通过了实务科目(即《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在更换专业后,之前通过的实务科目成绩将不予保留,需要重新参加新专业的实务科目考试。
成绩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的成绩管理是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换专业流程
考生在报考级别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在下一年度更换报考专业。已合格的公共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考生在填写完信息、打印报名表并通过审核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除非重新填报信息参加审核。如果考生完成了缴费事宜,其所报专业就不可更改。
建议
提前规划:考生在选择专业时,应充分考虑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避免在考试过程中更换专业,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及时更换:如果考生发现自己选择的专业不适合自己,可以在成绩有效期内及时更换专业,以保留已通过的公共科目成绩。
重新审核:在更换专业后,考生需要按照新专业的要求重新进行全部科目的考试,并通过新的专业实务科目考试。
希望以上信息对一级建造师换专业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