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审查与公告

自然大世界 · 2024-12-26 22:05:09

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一级建造师审查与公告内容如下:

审查对象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

具体人员名单包括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人员、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撤回承诺申请的、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审查时间

第一次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16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

第二次审查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6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

审查结果将于2024年12月27日通过短信通知考生。

审查程序

考生自查:考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自查,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所在单位初审: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公示与公告

2024年12月12日至25日,对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核查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核查名单人员的监督举报,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各省市已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和考后审核公告,如西藏、山西、湖南、宁夏、贵州、江苏、安徽、广西、海南、福建、河南、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甘肃等省份。

审查方式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上传相关审查材料。

注意事项

考生需在2024年12月10日至15日17:00之前关注查看相关网站,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对于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考生,需按照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建议考生及时关注所在省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的具体通知,确保按时完成资格审查和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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