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对一级建造师的补贴政策如下:
一次性补助
考取一级建造师证书并在北京市建筑工程领域从事工作的,可享受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为2000元。
一级建造师在北京市建筑工程领域从事工作满1年以上,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为3000元。
一级建造师在北京市建筑工程领域从事工作满5年以上,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为5000元。
技能提升补贴
参加培训并获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职工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特定群体额外津贴
在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一级建造师,可以获得一定的津贴和奖金。
在北京市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中担任一级建造师的,可以享受一定的津贴和奖金。
在企业中担任一级建造师的,可以根据企业规定享受一定的津贴和奖金。
申请条件与流程
确认资格
在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时和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均需是企业在职参保职工。
已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自证书核发之日(证书记载的发证日期)起12个月内申请。
申请方式
网上办理: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个人办事”专栏选择“技能提升补贴”在线申领。
注意事项
补助政策仅适用于在北京市建筑工程领域从事工作的一级建造师。
补助申请需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
补贴金额和条件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官方发布的通知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补贴政策和申请条件请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