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关于法律时间的相关信息如下:
考试时间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常为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具体时间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安排而定。
考试时长
一级建造师法规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该科目一般为考试第一天的下午举行。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
自实际竣工或者合同约定竣工之日起6个月。
效力待定合同的催告权
1个月。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
买卖合同分期付款
未支付到全部价款1/5时,出卖人有要求支付的权利。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标人投诉时间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拆除工程备案时间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15日进行备案。
申请执行的期间
为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
再审申请时间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内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异议时间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
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
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
未约定保证期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留置的时间
至少为2个月。
这些信息涵盖了从考试安排到法律规定的一级建造师考试中涉及的法律时间,供考生参考和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