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并管理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组织召开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5.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6. 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行令和复工令。
7.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8.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6. 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工地现场,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同时记录总监日志。
17. 定期或不定期征求业主对监理服务工作的看法,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工程管理部。
18. 定期检查监理设备的使用与保管状况。
19. 组织全项目监理人员业务学习,及时传达监理公司的要求,考核项目监理部成员执行《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与纪律守则》与《监理人员十二不准》状况。
20.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这些职责涵盖了从项目启动到完成的整个过程,确保工程按照既定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标准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