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临时用水规定

略懂点知识 · 2024-12-26 22:22:45

一级建造师在施工现场管理临时用水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计算临时用水量

临时用水量包括:现场施工用水量、施工机械用水量、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生活区生活用水量、消防用水量。同时应考虑使用过程中水量的损失。

确定供水系统

供水系统包括:取水位置、取水设施、净水设施、贮水装置、输水管、配水管网和末端配置。供水系统应经过科学的计算和设计。

供水管网布置的原则

管道铺设越短越好。

主要供水管线采用环状布置,孤立点可设支线。

要考虑施工期间各段管网移动的可能性。

尽量利用已有的或提前修建的永久管道。

管径要经过计算确定。

管线穿路处处理

管线穿路处均要套以铁管,并埋入地下0.6m处,以防重压。

消防用水量

多层建筑最小10L/S,高层建筑最小15L/S。

临时用水管径计算

管径计算公式:d = √4Q/(∏·V·1000),其中d为配水管直径(m),Q为耗水量(L/s),V为管网中水流速度(1.5—2m/s)。

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

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条者,将酌情处以50—10000元的罚款。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施工现场的用水安全、合理和高效,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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