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改革后, 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监理工程师在全国范围内通行,与原来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同,考试实行统一组织、自主命题,考试科目为四门,四年一个周期。二级监理工程师由地区统考,但地区可以制定跨区域认可范围,非工程专业专科以上人员也可以报考,考试科目为三个,三年一个周期。
此外,改革还包括了以下要点:
1. 原水利部和交通部的监理工程师统一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三个专业类别。
2. 取消了原来必须中级工程师三年以后才能报考的规定,降低了准入标准。
3.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二级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后,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简化考试流程,扩大报考范围,提升监理工程师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