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注销条件包括:
个人原因
因退休、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建造师职业的。
因辞职、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再从事建筑行业相关工作,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注销证书的。
违法行为
持证人存在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机关吊销证书的。
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聘用单位破产的;
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依法被撤销注册或吊销注册证书
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刑事处罚的。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注册的情形。
建议:
申请人需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提交注销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
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