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暂行十项规定如下: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得因私利而失职、失责。
严格保守工程技术和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工程技术和商业机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严格执行监理合同和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违反监理合同和相关规定,不得接受或索取违法违规的利益。
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和规定,不得违反监理程序和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监理程序和规定。
严格执行监理报告和意见,不得违背监理报告和意见,不得隐瞒或歪曲监理报告和意见。
严格履行监理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不得随意篡改、删除或销毁监理工作记录和档案。
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职业规范,不得从事与监理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格履行监理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违反监理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保持工作秩序和团队合作,不得干扰工作秩序和团队合作,不得损害工作团队的利益和形象。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能够独立、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并保守国家和商业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