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可以评审副高职称。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评审条件
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并注册满两年。
需要满足相应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例如:
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7年。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2年。
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5年。
需要具备一定的业绩成果,如项目奖励、论文、专利等。
评审程序
个人申请,组织审核(按照属地审核的原则由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面试答辩,专家评议,公示,下发批准文件。
其他信息
除了上述条件外,一级建造师资格还可以作为申报副高职称的依据,但并不能完全代替副高职称的评审过程。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取得并注册满两年后可以评审副高职称,但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工作年限和业绩条件,并通过相应的评审程序。建议在实际申报过程中,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详细记录个人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以提高评审通过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