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工龄和专业三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学历要求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
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博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非全日制学历可以累加计算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要求
全科报考条件: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
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需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
建议:
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核对自身学历、工作经验和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确保报名成功。
对于非全日制学历的考生,需咨询当地考试中心确认其工作年限是否被认可。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增报专业,以拓宽执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