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的发证机关存在多个,具体如下:
中国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中心 (NVQCC)
由中国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立,负责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所有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造价员都会获得由NVQCC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中国造价工程师协会
造价员证书由中国造价工程师协会颁发。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造价员证一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具体可咨询当地建委或相关部门。
中国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协会
造价员由中国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协会归口管理,该协会授权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造价协会负责地方的造价员考试及发证工作。通过考试取得造价员资格证后,全国通用,跨省执业应当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换发当地的造价员证和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建议:
造价员证书的发证机关可能因地区和考试类型而有所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协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如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可能需要换发当地的造价员证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