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省份的二级建造师

西东指北 · 2024-12-26 22:38:41

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

自2023年6月13日起,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中的二级建造师可以在京津冀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此政策试行期为2年。

江浙沪职称互认

自2020年7月3日起,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允许二级建造师及其他多个职业资格(如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员等)跨区域注册执业。

需要注意的是,江苏、浙江和上海两省一市的二级建造师互认注册工作仅限于在示范区内(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上海市青浦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国内其他地区取得二级建造执业资格的人员按浙江省现行法规政策暂时不可以注册到本省企业。

陕西、西藏二建入藏注册

陕西省和西藏自治区达成协议,允许陕西省的二级建造师进入西藏进行注册执业,以支持西藏自治区的发展需求。

福建、海南跨省注册

福建省和海南省可以接受其他省份的二级建造师注册。

其他省份的跨省注册政策

西藏自治区可以接受陕西的二级建造师注册。

江苏、浙江、上海联合发文,明确二级建造师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同时允许异地注册的还有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员等多个职业资格考试项目。

建议

了解具体政策:不同省份的跨省注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具体咨询相关省份的建设部门,了解详细的注册要求和流程。

证书互认:部分省份如江苏、浙江、上海已经实行了二级建造师证书互认,允许跨区域注册使用,这为持有多个省份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工作经历与专业:在跨省注册时,除了满足注册省份的相关条件外,考生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建议直接联系相关省份的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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