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 可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
告知承诺制的定义
告知承诺制是指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要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承诺已知晓且已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试组织机构将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事宜。
承诺内容
告知承诺制承诺的内容主要有四项,分别是:
已知晓告知事项;
已符合报考条件;
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适用对象及证明材料
选择告知承诺制的考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未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或报名未有虚假承诺记录;
申请人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已修复的;
符合以上条件并在报名时自愿签订诚信承诺书的。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选择告知承诺制之后,无需提供工作证明,系统将采取在线审核。如果在线核验未通过,则需要提交相关资料。
选择告知承诺制与否的区别
选择了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即表明自己承诺符合报名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时,如身份、学历、专业等信息自动完成核查后可被免予核查,考试组织机构(人事考试中心)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过,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人事考试中心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后,需要去现场进行核查,并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也可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式辅助进行现场核查。
建议
报名条件符合的考生建议选择 采用告知承诺制,这样既方便快捷,又能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如果考生有虚假承诺记录或在诚信档案库中有不良记录,则不建议采用告知承诺制,而应选择现场核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