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 可以进行复审。如果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成绩公布后的一定时间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以下是具体的复查流程和注意事项:
复查时间 :成绩公布后30日内。
复查范围
主观题试卷:包括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等。
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违纪、违规、异常记录。
复查流程
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
注意事项
成绩复查并不是重新阅卷,而是检查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等情况。
申请人不能参加试卷的查阅。
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建议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查申请,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所需的材料和证明,以确保复查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