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区域互认

初心教育 · 2024-12-26 22:44:36

二级建造师的区域互认政策是指在不同地区之间,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可以跨地区使用,允许持证人在多个省份或城市之间流动执业。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政策实施情况:

京津冀地区

自2023年6月13日起,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二级建造师可以在京津冀区域内跨省承揽工程项目,试行期为两年。

江浙沪地区

自2020年7月3日起,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允许二级建造师及其他多个职业资格(如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员等)跨区域注册执业。

川渝地区

四川、重庆两地实现了专业技术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实现了职称互认。

陕西、西藏

陕西省与西藏自治区达成合作,允许陕西省的二级建造师入藏注册执业。

福建、海南

福建省和海南省接受其他省份的二级建造师注册,实现了证书的互通。

雄安新区

2023年6月26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允许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在雄安新区注册。

请注意,这些政策的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而异,并且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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