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一岗双责

予昇亲子 · 2024-12-26 22:47:37

监理工程师的“一岗双责”制度是指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既要负责本岗位的专业技术工作,还要对安全生产负有相应的监督与管理责任。该制度旨在确保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与义务得到落实,通过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确定总监办机构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的分工,明确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主持编写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规划,审批该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审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系统。

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施工预防措施和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定期巡视检查工地安全施工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开出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并待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复核。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果断指令施工单位进行应急整改措施,并上报建设单位,直至采取停工整改措施。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总监必须赶赴事故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抢救伤员,组织有关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从中吸取事故的经验教训,以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副总监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负责总监办部分安全监理的日常工作。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编写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规划,起草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监理员职责

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

协助监理工程师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严禁在安全生产中存在侥幸心理,必须对潜在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通过实施“一岗双责”制度,监理单位能够确保每个岗位的人员在专注于专业技术工作的同时,也承担起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责任,从而形成全员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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