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在不同省市的互通情况如下:
江浙沪地区
江浙沪三地的二级建造师可以跨省注册执业。自2020年7月3日起,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联合发文,明确了这一政策。
京津冀地区
自2023年6月13日起,注册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中的二级建造师,可以随注册企业在京津冀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试行期为两年。
陕西和西藏
陕西省二级建造师可以在西藏进行注册执业,这一合作始于2018年。
福建和海南
这两个省份接受其他省份的二级建造师注册,实现了证书的互通。
其他省份
除了上述地区外,还有一些省份之间也存在二建证书的互认情况,例如福建省和西藏、陕西等省份之间。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省份对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使用有不同的规定,建议持证人查阅所在省份或目标省份的住建厅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及时更新信息:由于政策和管理安排的变更,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互通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定期查看相关官方通知以保持信息的最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