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监理工程师的意见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量核实
确认工程量的情况属实,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完成的工程量需要按定额进行核定。
工程质量已经验收合格,工程量属于工程图纸以外的工程量,需具体证明,价格按照合同内的价格进行结算。
现场复核
签证单工程量与现场复核工程量一致,可以签,经过现场复核,工作量属实。
如果签证单与事实不符,可以按照现场实际工作量进行签证。
实施情况
确认建设单位已下达指令单,参建各单位到场人员齐全,收方签证的具体实施工作已完成。
签证内容质量验收合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已实施到位,符合要求。
最终审定
具体收方签证工程量数据最终需由建设单位审定为准。
附加说明
如果到结算时签证的量合计超出图纸计算量,可以在签证单中写附加说明,注明实际用工人数、机械台数等信息,以便后续结算时能够明确基础量和人工、机具费用。
新增或修改项目
如果需要对项目进行增加或修改,需要说明原因,并对新增或修改项目对原有工程的影响进行评估。
对新增或修改项目的成本进行评估,估算变更所需的费用。
这些意见旨在确保工程签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同时明确各方责任。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审核和签字,确保签证单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