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二级建造师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考条件
必须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
需要有至少2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经验。
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考试分为两个公共科目和一个专业实务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专业实务科目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下设六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增报专业
对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
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考生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免考政策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具体免考条件包括: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建议:
考生在报考前应仔细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选择合适的专业进行报考。
对于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