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二级建造师的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
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办理延续注册,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将失效,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予以注销。
主动申请注销
注册建造师因个人原因(如考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等)主动申请注销,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个人申请、企业意见、注销原因等。
企业申请注销
企业因人员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注销二级建造师,需提供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汇总表、注销原因证明材料、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原件等。
违规“挂证”
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对“挂证”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涉及到的二级建造师将被注销注册。
不符合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如违反相关规定或不再符合注册条件,也会被注销注册。
所需材料
个人申请: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注销申请表、企业意见等。
企业审核:企业需要对申请注销的人员进行审核,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盖章。
注销原因证明材料:根据注销原因的不同,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考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企业情况说明等。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需要提供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原件。
注销流程
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相关平台或系统,填写注销申请表,并上传所需材料。
企业审核
企业登录平台或系统,对申请人的注销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表格上签字盖章。
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对上报的注销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表格上签字盖章。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销
将审查后的表格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注销,一般需要40天左右。
建议
及时办理:注册建造师应关注注册证书的有效期,及时办理延续注册,避免因未及时办理而注销。
合规操作:在申请注销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而被拒绝。
主动沟通:如遇到因违规“挂证”等原因被注销,应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注销原因和后续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