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注册是有延续的。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一级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满前,如果未完成继续教育,其注册证将失效。只有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承诺制),才能重新注册。
具体延续注册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继续教育:
持证人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合格证明。
申请材料:
申请延续注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原注册证书;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时间:
持证人需要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有效期:
延续注册后的有效期仍为3年。
因此,一级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满后,可以通过完成继续教育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来进行延续注册,从而保持其执业资格。建议持证人提前规划好时间,确保在证书到期前完成所有必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