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预付款的扣回规则如下:
起扣点计算
当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扣除后续支付的预付款和已扣留的保留金两项款额后,达到中标合同价减去暂列金额后的10%时,开始从后续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中回扣工程预付款。
起扣点T的计算公式为:T = P - M / N,其中T是起扣点,即预付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M是工程预付款限额;N是主要材料的占比重;P是工程的价款总额。
扣回比例
在预付款起扣点后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按本期承包商应得的金额中减去后续支付的预付款和应扣保留金后款额的25%,作为本期应扣还的预付款。
每次支付时的扣减额度等于本次支付证书中承包商应获得的合同款额(不包括预付款及保留金的扣减)中扣除25%作为预付款的偿还,直至还清全部预付款。
扣回方式
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发包人的扣回方式可以是按完成合同价的一定比例(如20%或30%)时的那个月开始扣回,扣至竣工前三个月,平均到每个月中等值扣回;或者采用公式法扣回,即R = [A(C - F1S)] / [(F2 - F1)S],其中R表示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A表示工程预付款总额,C表示合同累积完后才能金额,S表示合同价格。
预付款担保
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工程,则发包人有权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作为补偿。
这些规则确保了工程预付款的合理使用和及时扣回,既保障了发包人的利益,也促使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建议在实际工程中,仔细理解和应用这些规则,以避免可能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