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由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具体来说:
职业资格认证: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事部门组织,并由建设部备案。
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后,由省级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管理: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经过注册登记,方可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并向建设部备案。
职业技能鉴定:
二级建造师证件的管理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行业监督:
二级建造师在建筑行业中负责施工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的管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省级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些部门共同确保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