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能够承担的幕墙工程高度,有以下规定:
单体建筑幕墙高度小于60米且建筑面积小于6000㎡的幕墙工程属于中型工程,由二级建造师承担。
单体建筑幕墙高度≥60米,或面积≥6000平方米,或者造价≥1000万元的幕墙工程需要一级建造师承担。
大于50米的幕墙工程,一般来说,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二级建造师来进行管理。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结论:
二建造师可以承担高度在 50米以下的幕墙工程的管理。
对于高度超过50米的幕墙工程,企业需要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此时二级建造师可以参与管理,但具体能否独立承担还需参考当地的具体规定。
因此,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的幕墙工程高度上限为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