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标准是 每科达到总分的60%。具体来说,一级建造师考试包括四个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个科目的合格分数线分别为:
《建设工程经济》: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
考生需要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四个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如果考生在第一年的考试中未能全部通过,其第一年的成绩将会保留,第二年继续参加考试并通过了剩余科目,也可以成功拿到证书。
建议考生针对每个科目的具体合格标准进行复习,以确保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顺利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