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造价员变更的流程如下:
填写变更申请表
申请人需要填写变更申请表,并且按照申请表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申请材料
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身份证复印件。
原工作单位解聘证明或变更证明。
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跨省调入人员还需提交造价员专用章。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社保缴纳证明等。
提交申请
市内变更:申请人将材料提交至市级造价员管理机构,由该机构负责办理变更手续。
跨市变更:申请人将材料提交至原市级管理机构,由其出具变更意见后,再报省工程造价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跨省变更:申请人持原工作单位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到调入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更换资格证书和造价员专用章。
审核与办理
经办人核对原件后退还本人,符合条件的办理变更手续,并在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及证书变更登记栏签署书面意见,加盖变更专用章后,将变更材料退还给造价员本人。
备案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每半年将本市造价变更资料报省工程造价协会备案。
建议:
办理造价员变更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建设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变更过程中可能需要原单位和现单位的配合,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