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共有四个考试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申请免考部分科目。以下是免考的条件:
免考条件
考生需符合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免考科目
考生可以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
只需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成绩有效期
免试人员的成绩不实行两年滚动管理,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注意事项
免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对于已经持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的考生,如有需要,可以报名参加增项考试,考取其他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