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合格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省会在省住建厅官网发布考试通过人员名单。
考生需要核对自己的信息,确保无误,并及时联系住建厅相关部门,避免影响后期的领证。
考后资格核查
部分省份会进行全部核查,分为一审和二审,或随机抽查个别存疑考生。
考后审核的内容通常包括考生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或电子版。
企业在相关平台确认后,材料会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进行公示并接受举报监督。
电子证书查询与纸质证书邮寄
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以通过邮寄或自行领取方式预约纸质证书。
人事考试中心会在半个月时间内公布电子证书。
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一般为次年的五月份左右。
考生可以凭个人身份证到所属报名点领取资格证书,也可以选择委托邮寄。
注册相关
证书领取后,考生需要在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需要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过程中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资格证书等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建议考生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资格审核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