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二级建造师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时间和入场
应考人员在开考前15分钟凭本人身份证(身份证、机动车驾驶执照、军官证、护照)原件和准考证在考生座次表签字后进入考场,并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
相关证件不符、不齐者,须先到考务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入考场。
迟到30分钟一律禁止入场,开考一小时内和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
携带物品
应考人员需按准考证要求,携带与本次考试有关的作答工具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
严禁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及准考证上明确禁止携带的电子物品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放在指定存包处(电子物品务必切断电源)。
答题规范
答题前应当按照要求在试题卷和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填涂不符合规范的或填错的,成绩将被视作无效。
若发现试题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时,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报名要求
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非工程类专业学历的考生,通常要求更高的工作年限,如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具体年限可能因省份而异)。
免试和增项条件
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要求,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考“增报专业”。
考试周期
二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以上是考二级建造师的主要规则,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和年份而异,建议考生详细阅读当地考试机构发布的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