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级建造师补办流程如下:
受理与初审
由区(县)住建委负责受理和初审,提交的材料包括个人书面申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
初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复审
初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进行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
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领取新证书
复核无误后,办理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
领取新证书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
其他注意事项
补办过程中,请密切关注当地住建部门的通知,以便及时了解办理进度。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其他材料,请提前了解并准备好。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