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项目名称:
编号:
监理单位:
监理合同段:
日期:
致:
(承包单位)
事由:
在对你标段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以下安全隐患,请你部按通知要求进行整改:
1. 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监督分部分项的施工。
3.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
4.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
5. 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交底说明或者未由双方签字确认。
6.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上岗作业。
7.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 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9. 施工现场未按照公司的CI资料要求布设。
10.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如采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设。未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11. 在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或围挡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2. 未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
13. 食堂卫生、饮水卫生差;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请你部于 年 月 日前将整改情况反馈监理办。总监理工程师签名:日期: 年 月 日(章)
附件材料:
签收人: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一份。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抄送单位:项目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