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级建造师资质新标准的变化如下:
企业资产
净资产需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主要人员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技术负责人需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企业工程业绩
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建造师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工程业绩。
综合资质需要的一级建造师人数和原来一样(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但新申请综合资质的企业应具有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2项以上,并且2项对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均不少于20人。
施工总承包:由原来的三级资质需要5个建造师(其中公路和水利水电8人、冶金7人、铁路3人),改成了甲级需要10个一级建造师,乙级资质需要5个建造师(其中公路和水利水电8人、冶金7人、铁路3人)。
专业承包:由原来的三级资质需要3个建造师(其中古建筑2人、公路5人、铁路电务和港口与航道4人、核工程6人),改成了甲级需要5个一级建造师,乙级资质需要3个建造师。
考试和报名要求
报名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根据学历不同分别为5年、4年、2年。
考试科目:由《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调整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工程经济与招标投标》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
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
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特级和一级),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考试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各科目满分的60%。
这些变化旨在提高一级建造师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加强对建造师队伍的监管,打击“挂证”现象。建议相关企业和个人及时了解和适应这些变化,确保资质申请和考试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