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督
监理工程师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托,负责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督,行使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根据合同文件负责合同执行和管理,并对其所属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协调。
现场监理任务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执行现场监理任务,在授权范围内签批承包人施工记录和施工自检报告。
全面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报请设计单位澄清和纠正设计图纸中明显的错误,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报监理部。
技术和管理
向承包人提供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测量资料,负责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布置、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的施工计划、方案,随时掌握施工进度。
按合同和规范的要求核实工程数量,审批各类标准试验报告,各种混和料配合比的设计报告,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示。
沟通和协调
接受上级监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和考核。
定期向总监汇报工作和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设计文件、承包人与地方关系等方面重大问题。
记录和报告
认真及时填写现场施工、质量检查等监理表格,按要求上报,认真记录监理日志。
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审核和批准
审查核实承包人的支付月报和月临时支付证书,报总监。
审核工程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应急和处理
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其他职责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这些职责确保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协调各方关系,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