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的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等。
汇总上报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将收到的复查申请汇总后,上报至人社部考试中心。
成绩复核
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将复查申请交相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复核范围主要包括:主观题试卷是否有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以及是否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等。
结果反馈
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
成绩复查结果的通知时间视上级主管部门的反馈时间而定。
建议:
考生在提交复查申请时,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当地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提交。
成绩复核是考生的权利,但复核结果不一定会有改变,考生应做好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