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出殡规定主要涉及职工因工死亡后的相关待遇。根据2017年4月5日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以下三项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这些规定适用于一级建造师及其他职工,确保因工死亡职工的家庭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助和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