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成绩保留规则如下:
考全科
成绩可以保留两年,实行滚动管理。即报考人员需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证书。
如果第一年通过部分科目,第二年有一门科目没有通过,则第一年通过的成绩作废。
免考部分科目或增项
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实行非滚动管理。即免考部分科目或增项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必须通过所有应试科目,否则成绩作废。
成绩达到一定标准
对于达到卷面总分60%的科目成绩,可以保留到下一年度。例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达到55分(满分100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达到55分(满分10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达到60分(满分120分)即视为合格,且此合格标准在考试当前年度内有效。
吉林省的特殊规定
吉林省规定,考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60%的科目成绩可以滚动到下一考试年度,但免一科、免二科以及考增项的人员成绩有效期为1年,成绩仅在考试当年有效。
建议
考全科考生: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复习时间,确保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
免考或增项考生:需要特别关注成绩有效期,确保在考试当年内通过所有科目。
吉林省考生:特别注意吉林省的成绩保留和合格标准,合理安排复习和考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