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已经由 5年调整为8年。具体规定如下:
成绩有效期限调整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
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
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这一调整意味着,考生需要在连续的8年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才能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这样的调整有助于确保考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复习和准备,从而提高考试的整体质量和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