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时间规定如下:
继续教育周期:
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是 每三年一次,即每个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在注册期满后需进行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总计120学时。
组织与管理:
继续教育的组织和操作由省住建厅和住建局负责,他们会制定相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学时要求和课程安排。
时间要求:
虽然具体的开始时间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但通常会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开始前的3月份进行。
建议:
一级建造师应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即每三年)开始前完成规定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以确保其资质和知识的更新。
具体开始时间可能会提前公布,建议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的通知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