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政策变动

一点快懂 · 2024-12-25 01:11:35

近年来二级建造师政策的主要变化如下:

全国执业

2017年住建部颁布新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二级建造师可以全国执业。

跨省注册

福建省住建厅明确“外省二级建造师入闽注册”操作规程。

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关于在陕西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入藏执业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

合格标准统一

2018年二建合格标准逐渐统一,有三分之一的省份实现了全部或者部分科目按照试卷总分的60%来划定合格标准。

临时证书取消

2019年住建部办公厅正式发文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准备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考试合格标准调整

吉林省和西藏自治区近期调整了二建考试的合格标准,取消了滚动制两年过三科的政策,要求考生在当年各科目达到国家60%的合格分数线才能保留当年的成绩。

机考改革

预计2023年二建考试将大范围实行机考改革,贵州和云南已经实行机考,福建地区机考试点成功。

报考条件放宽

西藏自治区降低2023年二建报名要求,进一步放宽学历和专业的限制。

资质标准调整

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取消了对“工法”的要求,但增加了对建造师数量的要求。

审批流程简化

贵州省自2023年8月1日起统一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启用电子证书。

这些政策变化旨在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建造师队伍的管理和资格认证,以及更好地适应建筑市场的需求。建议考生和从业者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以便及时调整备考策略和职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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