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的材料补差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材料补差管理办法
材料补差的方式方法:
永久砼工程的砂石料一般按施工配合比计算后补差,砼中的线材可按设计含钢量补差。
新增的辅助项目有适用的配合比的按配合比补差,没有的经批准可按适用的定额消耗量补差。
火工产品、型钢、油料等按实际消耗量凭有效凭证补差。
合价包干项目,不予补差。合价项目中的实物工程量由工程部门根据已批复的进度报表按适用的定额量计算后提交物质部门。按形象进度结算的项目,经与承包方协商后按百分比考虑,并按每月的工程实际完成情况造表后提交物质部门。
材料的质量检测、称重、收方计量,存储保管等发生的费用已含入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方承担,业主方不重复支付。实际操作中业主代为支付的有关费用,凭关联方认可的凭证在结算时一并核减。
材料补差的工作职责及流程:
补差前各标段的主材基础价格,相关定额消耗指标由工程部门汇总造表后提供给物质、财务部门,并做为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存档。
采用定额补差或有确切消耗指标的补差项目,由工程部门根据已审核的施工进度报表计算消耗量后提供给物资部门汇总。
按实际消耗补差的项目,由物资部门根据各关联方会签的发票、出入库单等有效凭证进行统计,最后提供给财务部门核备。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一般按季度由物资部门取月加权平均价格做为当期的计算指标,与各承包方施工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材料补差的控制:
-合同中通常约定材料价差调整范围,一般±5%内不做调整。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材料管理,明确材料补差的方式方法和相关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本控制。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各参与方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后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