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名要求细则如下:
学历要求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硕士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专业要求
必须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工作年限要求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其他条件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缴纳考试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报名时可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建议:
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要提前了解并签署相关承诺书,以免因未履行承诺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