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阅卷规定如下:
答题方式
客观题:考生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由计算机、光电阅读机等设备系统进行读卡阅卷,全部过程都是由计算机来完成,没有人工核分、人工登分的环节。
主观题:考生需用黑色签字笔在指定答题区域内作答,每道题都有红色边框划定的相应答题区域,不能答错位置。
阅卷流程
预评阶段:每个老师只评一道题,每个专业被分成若干组,由小组负责人进行题目评分讲解,并进行试评卷和校核。
培训阶段:对评卷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评分标准和流程统一。
评卷阶段:按照预评阶段的标准进行全天预评卷,每张试卷被不同的人改2遍,如果2个人给出的得分相差超过2分,则试卷会重新分配给小组负责人进行评卷。
复核阶段:专家随机抽取部分试卷进行评分,检查评分是否与专家给出的分数相近,确保评卷质量。
评分标准
单项选择题:选对得全分,答错不得分。
多项选择题:少选情况下,每个正确选项得0.5分;有错选或多选则不得分。
案例分析题(主观题):踩点给分,答对得分点即可,答错、多答不扣分,但也不会得分。答案需要条理清晰,分条作答更易得分。
实务题:每问不会满分,阅卷老师根据答案中的得分点进行评分,表述清晰、准确的可以得到较高分数,但一般不会满分。
注意事项
答题时不要作任何标记和与考题无关的文字,否则按作标记处理,一律零分。
答题要答在对应位置,否则阅卷时看不到。
注意书面用语,不要太口语化,保持答案清晰、准确。
字体工整的可能会酌情多给一分,但潦草到无法辨认的字迹会导致零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评卷过程的公正性、准确性和高效性。建议考生按照这些规定认真答题,以提高得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