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管理主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负责。但是,由于一级建造师涵盖的专业领域较广,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等多个类别,部分专业领域会涉及到与其他部门的共同管理。例如:
公路工程专业由住建部和交通部共同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由住建部和水利部门共同管理。
一级建造师的考试组织由人事部门管,执业注册及执业管理由建设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监管主要由我国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包括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需要注意的是,一级建造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并由住建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