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级建造师考试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考条件
考全科: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二科: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增报专业。
考试内容与科目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
考核科目包括综合项目管理、工程经济与合同管理、法规及相关政策、设计与管理、技术管理与应用、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等科目。其中,综合项目管理的分值最高,为100分。
考试规定
考试过程中不得抄袭、作弊等行为。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未参加或者旷考,不予补考。
考试过程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场纪律将会受到处罚。
报名与考试安排
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考试设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考试合格后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考场规则
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不良记录。
严禁将手机等各类电子、通信、照相摄像、存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带有通讯、存储功能的手表、手环)及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考试期间手机带至座位无论是否开机、使用,均按违纪处理。
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报名材料和考试用品,确保在考试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以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