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现在没有执业印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建委不再统一刻制和发放注册二级建造师印章,而是改为由印章持有人自行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刻制。因此,现在二级建造师在通过考试并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后,需要自行刻制执业印章,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由相关部门统一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执业印章不再统一发放,但二级建造师仍然需要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此外,执业印章虽然使用较少,但在某些情况下,如项目部的章在申请款项或监理报审等过程中仍然会被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