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通常有以下规定:
考试周期
考全科考生需要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
免二科考生则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剩余科目。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共有四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作答,闭卷方式进行。
合格标准
各科目合格线为满分的60%。
具体科目满分及合格分数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78分及格。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78分及格。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96分及格。
增项专业
考生可以选择考取多个增项专业,但需注意继续教育的时间和成本。
考试次数
考生可以一直参加考试,直到所有科目通过为止。
请根据这些规定规划您的学习和考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