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在设置灭火系统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系统类型、火灾危险等级、建筑结构等。以下是一些关键设置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报警阀组:
闭式系统(如保护室内钢屋架)应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
水幕系统应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
喷头数量:
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不宜超过800只。
干式系统: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不宜超过500只。
配水支管:
同时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洒水喷头时,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洒水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总数。
串联系统:
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喷头数计入湿式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报警阀组位置:
应设在安全且易于操作的地点,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距地面的距离宜为1.2m。
设置报警阀组的部位应设有排水设施。
水力警铃:
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墙上,其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直径应为20mm,总长度不宜大于20m。
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雨淋报警阀组:
电磁阀的入口应设过滤器。
并联设置雨淋报警阀组的雨淋系统,其雨淋报警阀控制腔的入口应设止回阀。
控制阀:
安装在报警阀的入口处,用于在系统检修时关闭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环状供水管网及报警阀进出口采用的控制阀,应为信号阀或具有确保阀位处于常开状态的措施。
气体灭火系统
防护区划分: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
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气体灭火装置:
气体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分为4类8级,根据危险等级选择合适的灭火系统。
防护区内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如七氟丙烷、二氧化碳等。
启动控制:
气体灭火装置的启动控制方式包括自动和手动两种。
气体灭火控制器应能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和报警信息。
细水雾灭火系统
适用场所:
人防工程内的重要设备房间,如变配电室、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机房等。
建议
系统选择:根据建筑物的性质、用途和火灾风险等级,选择合适的灭火系统,确保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控制火势。
设备配置:合理配置报警阀组、喷头、气体灭火装置等关键设备,确保系统在关键时刻能够正常工作。
定期检查:定期对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处于良好状态,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启动。
以上是消防工程师在设置灭火系统时需要考虑的关键要点,具体实施时还需参照相关标准和规范。